我县建立档案管理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制度

发布时间:2015-04-01 10:48 信息来源:档案局

为了进一步增强对档案管理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近日,新晃县建立了档案管理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制度,对案件移送种类、移送部门、移送内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制度规定: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在查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案件时,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需及时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县档案局。县档案局在结案的同时,需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在查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案件时,认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需及时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司法机关进行查处,司法机关在案件查办结束的同时,应将判决结果告知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

县档案局在查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案件时,认为应当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处分的,需及时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在处理结束的同时,需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县档案局。县档案局在查处档案管理违法案件时,认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需及时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司法机关进行查处,司法机关在案件查办结束的同时,应将判决结果告知县档案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