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1+4”警务模式开创农村治安新格局
发布时间:2016-12-23 10:57 信息来源:县公安局
今年来,新晃公安工作立足警务延伸,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行“1+4”村级警务建设,全县 137 个行政村实现100%配备辅警,形成了“警务组织架构延伸进村、警务基础工作拓展进村、警务网上服务联通进村”的农村警务新格局,切实提升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服务群众水平。
“1+4”村级警务建设,“1”指“一村一警务室一辅警”,“4”指四个工作着力点,即村级警务室同时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执勤)点、禁毒社会化工作点、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点和服务群众受理点。
村级警务室辅警从村支两委成员中产生,由村支两委推荐,经乡镇党委政府、派出所、公安局政工等部门层层考察审批,进行“村人管村”,具备“双重身份”,实行“双重管理”,每一名辅警受派出所一名民警领导,派出所的一名民警负责联系指导辖区内多个警务室工作。制。
辅警人员采取基本工资制,每月700元,同时整合村级道路交通专项经费、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社会化禁毒经费等政府对农村管理所安排的有关专项经费,设立村级警务室工作绩效考核专项经费,每个警务室每月1000元。日常考核“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核、一年一总评”,通过“六个”职责、“一个”制度、“一个”办法明确,即《新晃侗族自治县“网上公安局”办公室工作职责》、《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村级警务室工作职责》、《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道路交通安全执勤点工作职责》、《新晃侗族自治县村级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点工作职责》、《新晃侗族自治县村级禁毒社会化工作点职责》、《新晃侗族自治县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点职责》、《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村级警务室辅警管理制度》、《新晃侗族自治县“1+4”村级警务工作考核办法》。
“1+4”警务工作,进一步推进了农村治安“进得了门、谈得上话、交得上心”良好工作氛围的形成,深受老百姓认可,截至11月,全县11个乡镇农村共化解矛盾纠纷500余起,上报社会涉稳信息120余条,提供破案线索49条,收集更新“三实信息”8万余条,有效管控涉恐、涉稳、涉毒、在逃、刑事犯罪前科、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 1500 余人。期间,发生农村侵财案件 18起,比去年同期下降了74%,发生农村道路交通事故16 起,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4%,发生农村消防火灾1起,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