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正在进行5.85万农村扶贫对象识别

发布时间:2014-03-07 16:11 信息来源:县扶贫办

 

 

    为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关于“建立健全扶贫对象识别机制,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扶贫对象得到有效扶持”的要求和《关于下发<湖南省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3月6日,我县专门召开了全县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动员培训会,就如何做好扶贫对象识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业务培训。
    农村扶贫对象包括扶贫开发对象和低保对象。扶贫开发对象必须是以户为单元,家庭主要劳动力在60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较强的脱贫愿望、处于扶贫标准线下的农村人口。民政部门2013年已识别的农村低保对象,这次全部纳入扶贫对象并建档立卡。省里根据贫困监测结果,确定我县农村扶贫对象的规模为58500人。此次工作范围为全县23个乡镇,调查对象为全县所有农村户籍人口。
    2月份,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已先后研究同意了我县的工作实施方案和指标分解方案,明确了各乡镇扶贫对象规模。乡镇正在按相关政策规定和各村实际情况分解到村指标规模。
    此次识别要严格按照县里确定的识别标准和“户主申请、村民小组提名、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村委会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扶贫办复核、县人民政府审批”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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