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2 14:47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县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紧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以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为目标,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 主动公开情况:聚焦生态环境核心业务,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规范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机构职能、领导班子等关键信息,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及时。2025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7条,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2. 依申请公开情况: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受理、审查、答复等各环节标准,畅通申请渠道,规范答复格式。在本年度内我局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3.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强化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初审-复审-终审”三级审核制度,从源头上把控信息质量。建立信息台账动态管理机制,对执法文书、行政审批批复、受理公示等重点信息分类归档、精准统计。2025年,按时公布执法文书11份、行政审批批复11项、受理公示11项。

4.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以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网为主阵地,优化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完善信息检索、查阅、下载功能,确保专栏数据同源同步。定期开展平台运维自查,及时整改专栏内容更新不及时、链接失效等问题,保障平台稳定高效运行。

5. 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各科室信息公开情况开展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信息发布不规范的情形严肃追责问责,倒逼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5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公众需求仍存在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有待加强,对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质量、污染防治攻坚等重点工作解读不够深入;二是信息公开渠道较为单一,除政务服务网外,新媒体平台发布频次不足;三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部分人员对信息公开范围和标准把握不够精准。

针对以上问题,2026年我局将从三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聚焦重点领域,围绕空气质量、水质监测、环评审批等群众关切事项,加大政策解读和工作动态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实用性;二是拓宽公开渠道,统筹运用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构建多维度信息发布矩阵;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学习,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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