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1:58 信息来源:新晃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中心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创新公开方式,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为促进全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事业科学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主动公开情况。

及时、规范、集中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规范、集中公开行政许可、处罚、强制的信息公开,及时、规范、集中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重点领域类信息14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发布信息11条,规划计划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依申请公开的规定,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2024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按要求及时公开标准目录中的事项,严格审核把关,及时解决涉密涉敏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积极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管理动态调整等制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晃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加强督促检查明确监督检查职责,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目标考核范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行政审批数量

行政许可

1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行政审批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3753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形式单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有时信息更新有滞后还不够及时。

改进措施:明确信息更新责任加强对信息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新晃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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