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3 16:24 信息来源:新晃县财政局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2021年,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财政信息进行及时全面的公开,对属于主动公开的财政工作信息进行依法依规公开,实现了全县143个预算单位全部公开部门预决算、预算绩效及“三公”经费公开率100%。同时,加大财政工作宣传工作力度,在今年12月份,对全县11个乡镇所有村(社区)干部相关财务人员进行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并请电视台对培训过程进行了宣传报道,社会反响效果良好。2021年在各级信息公开平台发表信息宣传报道4篇。

    本年度无依申请进行公开的事项,亦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政务信息公开均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流程进行规范、及时公开,在进行预决算公开时,由于文字信息较集中,数量较大,有些错别字没能及时发现,今后将加强文字校对,并采用相关辅助软件协助校对。今后将进一步加大财政工作宣传的力度,加大信息公开内容的范围,让财政信息更好服务社会,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来,我局认真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依托党务、政务信息公开网,及时公开本单位财务预决算等相关信息。2021年对外宣传管理到位,在网络、报纸报刊无负面新闻。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务求实效,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多渠道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强化监督考核。加强信息公开涉密检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外泄。结合财政职能做好重大思想认识问题、舆论热点难点、突发公共事件、敏感问题的处置,做好舆情回应和舆论引导工作,以良好的社会氛围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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