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档案局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2-27 10:22 信息来源:新晃县政府
2012年档案局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晃政办发[2012]11号文件《关于印发新晃县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为年度工作重点,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确保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的落实。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吴明秀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档案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推进。各股室建立健全机制,落实专门人员,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做到了组织机构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形成了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建章立制,夯实工作基础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运行机制、工作程序、保障措施、工作进度等做出了规定和要求。在全面梳理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基础上,制定了《县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县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新晃档案信息网上建立“新晃县档案局信息公开”网页,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并通过县政务网站公开发布,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
三、全面梳理,依法公开政务信息
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要求,组织机关各股室对各项档案政策、法规、文件、规章和有关办事事项的基本程序、工作总结、工作动态、办事指南等进行了认真梳理,编印了《档案局制度汇编》及《新晃县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梳理资料汇编》。
四、严格把关,规范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多、时间紧、牵涉面广,为把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了一系列的公开标准,即:涉及群众利益的,必须公开;涉及政策规范的,必须公开;需要社会监督的,必须公开。同时按照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分类,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我局还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成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信息由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办公室把关,分管领导批准,专职人员发布,严把采集、审核、发布关,确保了所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五、总结经验,完善不足
由于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多、涉及面广,任务重,加之经验不够,对信息是否公开难以区分,信息源的来量比较少。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断学习、提高,找问题,添措施,完善不足。在县政府政务中心、信息室的指导下,在领导班子的支持下,不断开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新晃侗族自治县档案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