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10 10:20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为加快推进生态县建设的步伐,深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乡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根据《省级生态区建设管理规程》、《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修订稿)》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湖南省和怀化市的统一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紧紧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目标定位,以提升生态服务功能、保障生态安全为根本,以生态文明制度为保障、生态环境为基础、生态经济为核心、生态空间为前提、生态生活为目标、生态文化为灵魂的建设方略;努力打造生态安全和谐、空间集约高效、经济绿色低碳、生活和谐幸福的山水田园侗族风情旅游生态宜居山城。
二、工作目标
2018-2020年,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与实现阶段。初步建立生态制度体系、生态环境体系、生态空间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生态生活体系、生态文化体系,各项省级创建工程顺利完成,考核指标达到省级考核标准。
三、2020年建设指标完成要求
2020年建设指标要完成考核任务,见表1。
表1 新晃侗族自治县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指标表
领域 |
任务 |
序号 |
指 标 名 称 |
单位 |
省级 标准值 |
2020年 规划指标 |
指标属性 |
责任单位 |
生 态 制 度 |
(一) 制度与保 障机 制完善 |
1 |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 |
制定实施 |
制定实施 |
约束性 |
市生态环境局 新晃分局 |
2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 |
≥20 |
22 |
约束性 |
组织部 绩效办 |
||
3 |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
- |
开展 |
开展 |
参考性 |
统计局 自然资源局 |
||
4 |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
- |
开展 |
开展 |
参考性 |
审计局 |
||
5 |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 |
- |
开展 |
开展 |
参考性 |
纪委监委 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
||
6 |
河(库)长制 |
- |
全面推行 |
全面推行 |
约束性 |
水利局 |
||
7 |
固定源排污许可证核发 |
- |
开展 |
开展 |
约束性 |
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
||
8 |
环境信息公开率 |
% |
100 |
100 |
参考性 |
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
||
生态 环境 |
(二)环境质量改善 |
9 |
环境空气质量 优良天数比例提高幅度 重污染天数比例下降幅度 |
% |
高于上年和县市区 平均水平 基本消除 |
达标 |
约束性 |
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
10 |
地表水环境质量 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 提高幅度 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 |
% |
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考核断面水质逐步变好不能变差,不能出现劣Ⅴ类水质 |
达标 |
约束性 |
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
||
(三)生态系统保护 |
11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 |
- |
≥55 且不降低 |
82.71 |
约束性 |
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
|
12 |
森林覆盖率(山区) |
% |
≥60 |
69.09 |
参考性 |
林业局 |
||
13 |
生物物种资源保护 重点保护物种受到严格保护 外来物种入侵 |
- |
执行 不明显 |
执行 不明显 |
参考性 |
林业局 农业农村局 |
||
(四) 环境风险 防范 |
14 |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
|
15 |
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 |
- |
建立 |
已建立 |
参考性 |
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
||
16 |
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
- |
未发生 |
未发生 |
约束性 |
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
||
生态 空间 |
(五)空间格局优化 |
17 |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占国土面积比例 |
% |
≥20 |
27.07 |
约束性 |
自然资源局 |
18 |
永久基本农田 |
- |
遵守 |
遵守 |
约束性 |
自然资源局 |
||
19 |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
% |
≥33 |
48.9 |
约束性 |
自然资源局 林业局 水利局 |
||
20 |
空间规划 |
- |
开展 |
开展 |
参考性 |
自然资源局 |
||
生 态 经 济 |
(六) 资源节约利用 |
21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吨标煤/万元 |
≤0.80 且能源消耗总量不超过控制目标值 |
0.63 |
约束性 |
发改局 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22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
立方米/万元 |
≤90 且用水总量不超过控制 目标值 |
89 |
约束性 |
水利局 |
||
23 |
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 |
万元/亩 |
≥55 |
56 |
参考性 |
发改局 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
||
(七) 产业循环发展 |
24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秸秆综合利用率 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 |
% |
≥90 ≥90 |
97 92 |
参考性 |
农业农村局 |
|
25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
% |
≥90 |
92.5 |
参考性 |
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
||
生 态 生 活 |
(八) 人居环境 改善 |
26 |
乡镇污水处理率 |
% |
≥90 |
91 |
约束性 |
住建局 |
27 |
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95 |
100 |
约束性 |
住建局、城管局 |
||
28 |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水利局 卫生健康局 |
||
29 |
农户生活污水处理率 |
% |
≥70 |
76 |
约束性 |
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
||
30 |
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城管局 |
||
31 |
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 |
% |
≥80 |
85 |
约束性 |
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
||
32 |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 |
≥95 |
96.5 |
参考性 |
农业农村局 |
||
|
(九) 生活方式 绿色化 |
33 |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 |
≥25 |
32 |
参考性 |
住建局 |
34 |
公众绿色出行率 |
% |
≥50 |
56 |
参考性 |
交通局 |
||
35 |
节能、节水器具普及率 |
% |
≥70 |
78 |
参考性 |
发改局、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水利局、财政局 |
||
36 |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 |
≥80 |
85 |
参考性 |
财政局 |
||
生 态 文 化 |
(十) 观念意识 普及 |
37 |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 培训的人数比例 |
% |
100 |
100 |
参考性 |
组织部 |
38 |
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 |
% |
≥80 |
86 |
参考性 |
第三方调查 |
||
39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 |
≥80 |
83 |
参考性 |
第三方调查 |
四、2020年工程项目完成要求
2020年各工程项目建设投资费用及所属责任单位,详见表2
表2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重点建设项目库(单位:万元)
建设领域 |
建设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项目属性 |
2020年完成投资 |
责任单位 |
任务 |
|||||||
一、生态制度 |
(一) |
1 |
生态文明建设 |
编制《新晃侗族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包含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的规划编制 |
新建 |
50 |
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
制度与保障机制改善 |
规划编制 |
||||||
|
2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党政实绩考核 |
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县直正科级机关事业单位党政正职的工作实绩管理 |
新建 |
1 |
组织部 |
|
|
3 |
自然资源资产 |
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
新建 |
20 |
统计局、自然资源局 |
|
|
负债表编制 |
||||||
|
4 |
新晃县领导干部 |
出台《新晃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方案》,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后自然资源资产和重点环境保护领域进行审计 |
续建 |
1 |
组织部、审计局 |
|
|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方案 |
||||||
|
5 |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 |
出台《新晃县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党政领导干部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 |
新建 |
1 |
纪委监委、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
|
|
6 |
固定源排污许可证发放 |
出台《新晃县固定源排污许可证核发细则》,完善固定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机制 |
续建 |
1 |
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
|
|
7 |
河(库)长制健全 |
深化新晃县河(库)长制,完善5公里内河流的管理延伸,建立县、乡镇、行政村和自然村河长制,使水域管理全时、全域、全覆盖,全面推行。 |
续建 |
50 |
水利局 |
|
|
8 |
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
出台《新晃县环境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确保环境信息全面公开(不含平台建设费) |
续建 |
1 |
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
|
|
小计 |
|
|
|
125 |
|
|
|
(二) |
9 |
工业废气治理工程 |
控制工业企业排放VOCs的尾气治理工程,完成辖区内所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新建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同步配套建设油气回收设施 |
新建 |
150 |
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
污染控制与环境质量改善 |
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
|||||
|
|
10 |
扬尘污染控制工程 |
1)推行“绿色施工”,禁止敞开式作业,施工工地封闭围挡、施工道路硬化、裸露场地和散体材料覆盖、渣土运输车辆冲洗等扬尘控制 |
新建 |
500 |
城管局 |
|
|
11 |
饮食油烟治理工程 |
1)现有、新建的饮食服务业单位,取消燃煤炉灶,2)对炉灶锅台安装抽油烟装置 |
新建 |
200 |
城管局、商务科技 |
|
|
和工业信息局 |
|||||
|
|
12 |
机动车尾气治理工程 |
1)新增车辆符合环保绿色标志要求,2)取缔黄标车,3)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其他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出台相应购买补贴制度 |
新建 |
200 |
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
|
|
公安局交通管理服务中心 |
|||||
|
|
13 |
平溪河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项目 |
对平溪河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污染源进行污染整治,建设保护区范围内村庄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 |
续建 |
600 |
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
|
|
14 |
城市污水处理厂 |
新增日处理污水1万吨 |
续建 |
1300 |
住建局 |
二、 |
|
二期工程 |
|||||
生态环境 |
|
15 |
新晃前锋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项目 |
新增2500吨/天的污水处理 |
续建 |
600 |
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
|
(三) |
16 |
新晃段㵲水河流域综合整治 |
实施河道全面综合整治、境内流域全部实现污水处理工程,加大长防林建设,促进水土保持,将㵲水河天然野生鱼类产卵场、天然野生鱼类越冬场划定为保护区,定时放养幼鱼,加大流域生态保护。恢复水生生态环境,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 |
续建 |
200 |
住建局、水利局 |
|
生态系统保护 |
城管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
|||||
|
|
17 |
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
平溪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治理面积63.32平方公里,中和溪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治理面积72.36平方公里 |
续建 |
200 |
水利局 |
|
|
18 |
新晃县珍稀野生植物保护与繁殖 |
建立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南方红豆杉、银杏野外保护群落12个,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篦子三尖杉、香果树、闽楠、珙桐等8个,建立珍稀繁殖培育基地500亩 |
新建 |
200 |
林业局 |
|
|
19 |
植树造林、退耕还林 |
完成沿河防护林建设,退耕还林建设任务。 |
续建 |
80 |
林业局 |
|
|
20 |
外来物种入侵防治工程 |
对境内外来物种加拿大一枝黄花和福寿螺等外力物种,进行控制,有效防治。松材线虫病的监测、预防。 |
续建 |
30 |
林业局、农业农村局 |
|
|
21 |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工程 |
200吨医疗垃圾安全处置工程,湖南安圣电池有限公司151.66吨铅泥铅渣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
续建 |
50 |
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
|
(四) |
22 |
污染场地环境 |
对全县从事生产、经营、处理、贮存有毒有害物质,堆放或处理处置潜在威胁废物,以及从事矿山开采等活动造成污染,且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构成潜在风险的污染场地建立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 |
续建 |
30 |
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
|
环境风险防范 |
监管工程 |
|||||
|
|
23 |
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工程 |
对全县范围内的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各类环境风险源,包括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的企业,存储和装卸环境风险物质的水运码头、环境风险物质内陆水运及道路运输载具,尾矿库、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集中式垃圾处理设施、加油站、加气站等突发性环境风险源编制环境风险源环境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方案。 |
续建 |
30 |
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
|
|
小计 |
|
|
|
4370 |
|
三:生态 |
(五)空间格局优化 |
24 |
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与管控工程 |
新晃县面积384.24 km²生态保护红线范围进行确认与有效管控,严防死守保护红线 |
续建 |
70 |
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
空间 |
25 |
耕地红线划定与 |
新晃县15920 h㎡的基本农田为永久性基本农田,进行有效管控,严防死守。 |
续建 |
50 |
自然资源局 |
|
|
管控工程 |
||||||
|
26 |
受保护地区建设工程 |
新晃米贝步头降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黄家垅森林公园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天然林保护区生态公益林保护区进行有效保护与管控 |
续建 |
50 |
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
|
|
27 |
空间规划编制 |
多规合一 |
新建 |
20 |
自然资源局 |
|
|
小计 |
|
|
|
190 |
|
|
生态经济 |
(六)资源节约与利用 |
28 |
工业农业节能工程 |
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巩固节能成果 |
续建 |
120 |
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农业农村局 |
|||||||
29 |
工业节水工程 |
结构性节水工程、改进企业用水生产工艺、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加强企业用水管理、运用经济杠杆节水。加快管网改造降低管网漏失率、加强供水企业自用水节水、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活动、加大城市污(中)水回用力度、加强节水管理力度。 |
新建 |
1000 |
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
30 |
新晃县小型灌区建设 |
新建及扩建、改造米贝、扶罗、禾滩、鱼市等11个乡镇管道88.5㎞、隧洞7.6㎞、渠道98㎞、河道疏浚改造17.9㎞、新建或加固河道护岸堤防34.5㎞。新建晃州、林冲、凉伞、贡溪、扶罗等乡镇79个泵站. |
续建 |
1000 |
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
||
31 |
新晃县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
维修朝阳、大田灌区主干渠62.7km,配套田间渠道135km |
续建 |
1000 |
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
||
32 |
新晃县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
建设管道540km及配套设施,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8万亩 |
续建 |
1200 |
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
||
|
|
33 |
新晃工业提质增效建设工程 |
工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路网、产业整合、生物医药生态产业链,食品加工生态产业链、重晶石加工生态产业链、新能源与制造产业链,工业废物(废水、废气、废渣)资源化利用、给排水设施、电力设施、污水处理设施、供热供气设施等公用设施建设 |
续建 |
8000 |
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
|
(七)产业循环发展 |
33 |
新晃县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基地建设 |
全县范围内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过腹还田、生物质能、有机肥、食用菌开发等项目,实现秸秆综合利用,建设有机、绿色、无公害优质农业生产基地、立体种养生态农业基地 |
续建 |
200 |
农业农村局 |
34 |
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工程 |
对全县规模化以上畜禽养殖污染进行治理,包括畜禽养殖清洁生产、干湿分离、粪便综合利用生产有机肥、沼气池、沼渣沼液回用农田等工程。 |
续建 |
600 |
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
||
35 |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
钡盐废渣综合利用项目,对钡盐化工废渣进行综合利用处理;铅锌浮选尾矿治理项目,完成新晃中寨半江铅锌矿、新晃贡溪碧林铅锌矿铅锌浮选尾矿治理;新晃中寨半江铅锌矿尾矿综合利用,利用铅锌浮选尾矿再选和生产环保砖;新晃县米贝乡金矿废渣治理工程,对遗留的采矿废石和淘金尾砂约15万方进行治理、恢复矿区生态环境;新晃县高碳铬铁冶炼污染场地治理工程,对新晃县高碳铬铁冶炼污染场地(向红、秦箭、电石厂)进行治理,恢复原有生态环境 |
|
800 |
商业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
|
|
小计 |
|
|
|
14300 |
|
五:生态生活 |
(八)人居环境改善 |
37 |
新晃县农村供水提质增效工程 |
完成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提质增效。新建水源、水处理设施;配备水质化验设备;管网改造、维修、续建配套设施 |
续建 |
1200 |
水利局 |
38 |
新晃县水质检测及供水调度中心建设 |
新建供水安装仓储、水质检测中心、县城及工业园供水调度中心等 |
续建 |
600 |
卫健局、水利局 |
||
39 |
新晃县“十三五”城市污水管网建设 |
改造和维护污水管网54km,其中县城区污水管网16km,县城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38km |
续建 |
800 |
住建局、城管局 |
||
40 |
新晃县乡镇污水处理工程 |
建设凉伞、扶罗、中寨、波洲、鱼市、林冲等乡镇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系统 |
续建 |
1800 |
住建局、城管局 |
||
41 |
农户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
新建三格式化粪池、四池净化系统及其污水收集与排放系统。 |
续建 |
600 |
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
||
42 |
城乡生活垃圾 |
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卫生填埋场维护,新晃县城乡垃圾 |
续建 |
1200 |
住建局、城管局 |
||
整治工程 |
收转运系统建设:城乡垃圾收转运系统建设工程、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卫生填埋场;新晃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 |
||||||
43 |
规模以下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工程 |
对于规模化以下养殖户,科学规划养殖小区,改农户养殖栏舍,人畜分离,建设沼气池、采用“三改两分离再利用”清粪模式,处理工艺采用“猪—沼—稻(菜、鱼、果、林)”模式。粪便能源化与资源化利用 |
续建 |
400 |
农业农村局 |
||
44 |
农村卫生厕所工程 |
完成4000户农户卫生厕所建设 |
新建 |
120 |
农业农村局 |
||
45 |
新晃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 |
完成全县“十三五”任务村整治,村庄整治全面覆盖等推进工作 |
续建 |
400 |
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
||
(九) |
46 |
绿色建筑推广 |
按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新建建筑面积中,绿色建筑面积比例2019年达到30%。2021年达到40%。 |
续建 |
600 |
住建局 |
|
生活方式绿色化 |
47 |
绿色出行交通建设 |
公交交通车辆与线路建设、财政补贴政策等 |
续建 |
120 |
交通运输局 |
|
|
48 |
节能节水器具推广 |
全面推广使用节水型器具(推广节水型水龙头。—推广节水型便器系统、推广节水型淋浴设施、对政府机关、商场宾馆等公共建筑制定推行节水型器具)、家庭使用节能节水器具、节能环保电器、节能灯、节水水龙头普及推广 |
新建 |
200 |
发改局、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水利局、财政局 |
|
|
|
49 |
政府绿色采购 |
确定绿色消费产品采购指南,确定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无公害标志食品等绿色标识产品目录,全面推动政府绿色采购 |
新建 |
120 |
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小计 |
|
|
|
1960 |
|
生态文化 |
|
50 |
干部培训,全面生态教育,增强全民文明素养 |
开展党政机关生态文明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副科级以上党政干部主体培训班。加强企业生态文明教育,每个企业老板每年进行一次生态文明建设培训、全县中小学开展校园生态文明教育课程。在社区每年开展一次生态文明教育活动 |
新建 |
10 |
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 |
|
51 |
公众培训 |
全县、乡镇、行政村社区、企业建立137所农村环境保护学校或协会,开展全民公众生态、环境知识培训 |
新建 |
10 |
教育局、各乡镇 |
|
|
52 |
生态文明创建宣传 |
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开展生态文明创建、生态为民、生态惠民、生态利民宣传 |
新建 |
10 |
宣传部、融媒体中心 |
|
|
|
小计 |
|
|
|
30 |
|
|
总计 |
20975 |
|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新晃县委、县政府成立新晃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办公室主任,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主要领导挂帅组建本部门、本乡镇的生态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2、目标任务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
《新晃侗族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的实施纳入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县直各单位、各乡镇签订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目标管理责任书,把考核指标、建设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年初制定计划,年末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二)资金保障
1、广开渠道,以项目带资金
《新晃侗族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是保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而保证规划实施的关键是建设资金。因此除了国家专项资金(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等)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启动资金外,应坚持以自筹资金即以项目建设者自带资金为主,进行项目的开发与建设。在市场机制条件下,发挥新晃县的区位优势,地缘优势,科技优势及人才优势,走出一条经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新路子。
2、争取国家、省、市生态建设资金
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项目列入国家、省、市级生态建设项目,争取国家长江流域生态公益林、退耕还林建设工程、长江防护林建设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农村新能源建设工程等的专项资金。
3、鼓励引导社会投资
为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除争取国家资金外,必须要建立多种形式的社会投资渠道。县人民政府要制定和完善各种经济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和民众投资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来。对有利于新晃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项目,给予必要的鼓励和支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群众性投入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局面。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允许取得合理回报,允许依法继承、转让,切实保护投资建设者的合法权益。
4、实行生态补偿政策,保证生态建设与管理的资金投入
结合新晃县的实际情况,实行生态补偿政策,如土地开发征收土地资源费、水资源开发征收水资源费、森林资源利用则征收森林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开发则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等。这些生态补偿费用于资源的养护、更新与恢复。
5、扩大对内、对外交流,争取国内、国外资金
开展广泛的国内、国外交流与合作,向国内外招商引资,争取外地资金,特别是国际生态建设资金。
6、加强资金的监管力度
为了保证生态制度、生态环境、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建设所需资金,需要建立有效的资金监管制度,并将制度落到实处。这个制度包括资金的来源、资金使用的申请和审核、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资金使用效率的审核、失误的责任追究等等。
(三)社会保障
1、鼓励公众参与,强化公众监督机制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不是哪个人、哪个部门所能单独完成的,必须要有全民的参与。同时建立一套监督机制,能及时听取公众意见、反馈公众信息。制定公众参与的政策和保障措施,完善公众参与制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重大决策要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制度,使人民群众的意见能够通过畅通的渠道,迅速及时地反馈到新晃县生态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并将研究结果迅速反馈给人民群众,实现信息的双向交流;实行群众监督举报,对举报者的奖励、责任和权利、防范打击报复等做出明确的规定。
2、鼓励人口适度增长,提高人口素质
新晃县制定人口适度增长鼓励政策,保障人口稳定增长,2020年、2022年全县人口分别达到26.45万、26.83万。通过增大科教投入力度,提高全民文化素质,确保九年义务制教育,力争普及高中义务制教育。
3、加强生态宣教、增强生态意识
公众生态环境意识的提高是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的最终目标,充分发挥报刊、书籍、电台、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宣传教育作用;在街头、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立醒目的标语,广告牌和宣传橱窗张贴宣传画等;在公园、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地发放宣传资料等等。向民众进行资源、能源、环境等方面的科普教育;提高民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在资源能源利用、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及政策制定等方面,充分发挥民众的主观能动性,将生态环境保护、资源高效利用、能源节约使用等观念根植入人心。
(四)技术保障
1、加强先进技术引进
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广泛开展技术合作,如清洁生产技术、循环经济技术、资源节约技术、环境友好技术、生态工业技术、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生产技术、农产品深加工技术、水土保持工程技术、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技术、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等应用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中来。
2、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动态监测与评估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是一个动态性的建设活动。因此进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动态监测是必要的。应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统一发布监测信息,定期开展监测信息评估,确保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的成效实现动态有效监管评估。
3、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新晃县既要保护生态环境,又要促进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人才是关键。需要引进高级专业人才,制定人才引进的各项政策,建立一套有利于专业人才培养和使用的激励机制,制定和完善科学的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制度,吸引高素质人才参加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同时加强对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经济建设专职人员的技术培训,培养一支懂业务、善协调、会管理的生态文明建设专业队伍。
新晃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0年1月9日